当一个人正值青春,身心富足,是很难受到思乡病的困扰。
慎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商学院,是一名堂堂正正的留学生。而在旧金山的铁轨沿线,他那些穿着筒靴,拖着长辫的同胞,正以伛偻枯瘦的肩膀扛起塞满煤屑的箩筐,也有人不堪苦楚,自天使岛的华工监狱莫名消失,被海上巡警用铁钩拖至船舷时,变成一张张浮肿惨白的丑陋面容。于是他们耸耸肩,松开铁钩,任这些浮尸漂远,沉底,和其他生前被称为“猪仔”的同胞们一起,长眠于太平洋海底,结束了半生的辛劳。
这片富饶土地的主人,对于黄皮肤的异乡客有着根深蒂固的轻蔑,但仅限于那些贫贱肮脏的群体。慎年没有向外提及自己的来历,但人们从他的衣着穿戴中猜测到他出身于中国巨贾之家,或许还有些皇室贵族的血脉,否则何以养成这样冷淡矜持、令人肃然起敬的气度?
慎年不主动接近人,却也不排斥别人的亲近。对他而言,商学院的学业毫不吃力,闲暇时间只好用来打球骑马、看戏饮酒。他不过二十四岁,无所事事,且出手阔绰,很自然的,也交过好几位女朋友。这些女朋友们,或而有着加州阳光滋养的蜜色肌肤,或而如南美樱桃般饱满多汁,也有绢人般白皙纤弱的东洋美人,然而他没有途径、也没有兴致和其中哪位产生任何精神上的共鸣,最终不过潦草而又不失礼节地体验了一番她们的肉|体,以至于他寓所的印裔门童阿瓦被各色美人晃得眼花缭乱,觑向慎年时,是满脸掩饰不住的嫉妒和艳羡。
“于先生,”慎年的身影才出现在门廊外,阿瓦便钻了出来,谄媚地对他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