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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同伴 这并不是你的错(1/6)


 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,弥月请李老板出面,通过客栈的供货渠道买了花生玉米犒劳帮忙的猴群,然后跟着警方的人去了山下的镇子。
  作为报案人,他需要做一个详细的登记,并上缴那枚引起他警觉的金质香薰球。
  警方请来的省博物馆的顾问对香薰球做了一个初步的鉴定,肯定了弥月的判断。
  这应该是犀山部落的贵族妇女使用的东西。从香薰球上的图腾来判断,这位女性很有可能是部落的王族成员。
  据说从盗墓贼的行李箱里还找到了其他相似的物件:女性使用的铜镜、金质的梳子、首饰等等。不过都只是听说,弥月并没有看到实物。因为这些东西目前还是警方的证物,省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还在配合警方做进一步的鉴定。
  至于以后,这批文物也许会送到省博物馆,也许会被林青山争取到在犀山博物馆。具体如何,就不是弥月能干预的了。
  反而是大毛的事情稍微棘手一些。
  它当初是怎么落进那些人手里的,谁也说不清了,而且它也有了年纪,据弥月猜测,它少说也有六七岁了。这个年龄的猴子,不是什么珍稀品种,长得又不好看,还秃,动物园也不愿意收——就算他们肯收,弥月也不舍得。
  于是弥月就想了个办法,发动林青山出面帮他求情,请警方给开个证明,允许他暂时把大毛养在身边,等他回灵犀山的时候再带回去放归山野。
  这件事稍稍有些难度。
  不过警方的人也知道,像大毛这种被人类养大的猴子,无论送去动物园还是放回野外,恐怕都很难适应新的生活环境。而且大毛在弥月的面前非常温顺听话,警方的人也确实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耗在一只猴子身上,最后还是批准了弥月的请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