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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哈尔滨冰啤(五)(2/7)


  给大家递好筷子,宋浩宇才拉开凳子坐下了:“店里面太吵了,外面宽敞,就是有蚊子。”
  许一朵说:“没事,我喜欢坐外边,外边凉快。”
  陈新月握着筷子,看着旁边的人行道,然后说:“我记得高二那年,我们来你家吃饭,也是坐在这里。”
  许一朵想了下:“还真是。好像也是这张桌子。”她推推宋浩宇的胳膊,“你还记得不?”
  宋浩宇说:“就是这张桌子,没换。”他笑了下,“我记得清楚着呢,我就只带过一次同学回家吃饭。”
  许一朵回忆着说:“哦,那次因为我们一起办了黑板报,是吧?”
  宋浩宇从小到大,最大的优点是写字好看,小时候学写毛笔字,后来练硬笔书法。他那一手小楷写的,笔锋有力,平正整齐,放在作业本里,跟其学生他狗刨般的乱字一比,格外突出显眼,因此往往开学一两天就被语文老师盯上了。
  从小学到初中,但凡有作文比赛,诗歌比赛,或者一年换不了几次的黑板报比赛,都交由宋浩宇负责。秦宇记得有一次,学校发起了“寻找历史记忆,缅怀革命先烈”的主题活动,其他班级在后黑板上画满了鲜花,红旗,水平高的还画出了革命英雄纪念碑,而宋浩宇则拿大字抄写了一首七律诗——“钟山风雨起苍黄,百万雄师过大江……”
  一根粉笔在他手里提顿转折,写得比毛笔还强劲有力,字字大气磅礴,像是刻进黑板里的一样。直到写完最后一句“天若有情天亦老,人间正道是沧桑。”整首诗不偏不倚,以气吞山河之势,占满整面黑板。
  最后他们班凭这首诗,拿到了比赛活动一等奖。画了英雄纪念碑的班级只屈居第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