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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 律考!律考!(1/7)


  二月二十日,魏停云迎来县试最后一个科目——律学大考,二十取士,律学占比十,相当于前三天公共课考试相加的总量。
  所以除了第一天初进场,魏停云感觉今天是他最紧张的一天了,手都在一直出冷汗,莫名觉得自己一定要考好这一科,不然罗伯玉都要骂死他。
  今天格子间的分配明显有变化,可能为了发试卷和收试卷方便,进士科、明经科、明法科、明算科、明书科……都是分区入座的。
  所以魏停云周围也都是律学生,曹宾还坐在他对面的格子间,看起来也很紧张的样子。
  魏停云深呼吸几次,调整一下心态。
  试卷到手的那一刻,既激动又震惊,魏停云接过来数了一下,律学试卷竟然有十七页。
  开干!
  排在最前面的依旧是填空题,题量是一百道。
  魏停云按着顺序一题题的往下做,前二十题都是出自古律典籍和前朝法制史,有些比较简单,比如‘列举商鞅变法-秦法-连坐法的连坐范围’,写出四条即可。
  魏停云想都不用想就写出:同居连坐、邻伍连坐、军伍连坐、职务连坐。
  这里的同居连坐,不是有些人想的同居连坐,而是指家属连坐。
  也有难度适中的,比如‘宋朝不动产买卖成立之要件’。
  第一,在宋朝卖房子,你得先问亲属和邻居买不买,他们都不买你才可以卖给别人,即‘先问亲邻’;
  第二,需要交纳契约,然后让官府给你盖上印才行,即‘输钱印契’;
  第三,你卖的田地、房子附着的赋税义务,也一并转给买家了,即‘过割赋税’;
  最后,卖给别人了,你自然不能再占着了,要交田交房,即‘原主离业’。(注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