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步娇

步步娇

作者:我困 分类:短篇女频 更新时间:2021-10-26 12:57:11

最新章节:70、番外十二 状态: 连载中

步步娇简介:

桀骜不驯大少爷×高贵冷艳小花旦 南城媒体近日报道了两件惊天大事: 一是沈家丢了二十一年的大小姐沈霓君被找了回来。 二是南城沈家和周家联姻。 众人皆知,周家大少爷周渐桀骜不驯,为人轻佻散漫;而沈家大小姐沈霓君眉眼如画,淡然娴静,是南城剧院有名的花旦。 这两人的气场明显不合。 是以,这场联姻,外界没一个人看好。 果然,某日,大少爷周渐在一群狐朋狗友的调侃声中,公然发表对这位未婚妻的不屑: “戏子而已。” 不久后,周大少爷频频出现在南城剧院,为沈霓君弓腰提裙。 震惊众人。 当晚,周渐又捏着她的下巴笑吟吟道:“小娘子,可否让官人呜嘬呜嘬?” 沈霓君冷冷睨他一眼,“不过是个戏子,哪儿配得上你周——” 话没说完,被人以吻封缄。 周家大少爷铮铮有词:“配不配,我说了才算。” 惊觉相思不露,原来只因已入骨。——《牡丹亭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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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步步娇》章节试读

  南城,六月。

  头顶的天传来几声闷雷。

  一道光在空中闪现,撕开了灰暗的天,冷风吹过,给闷热的空气里带来些许凉意。

  雨顺势而下,从屋檐上倾泻,溅到了沈霓君的旗袍裙摆上,素白色的旗袍上多了几个暗色的泥点。

  沈霓君垂眸看了眼脚下,盯着裙摆的泥点半晌,哂笑一声。她额前的碎发垂落,抬手捋了捋,将碎发抚在耳后。

  来来往往躲雨的人总是忍不住看向一旁屋檐下的沈霓君。

  幽深的巷口下着磅礴大雨,灰黑色的砖墙,以及穿着旗袍,明艳动人的女人。

  有那么一刹那间,仿佛回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南城。

  身后的小姑娘来到沈霓君身旁,说道:“阿娇师姐,师父已经吩咐下来,无论如何都不会再见师姐你了。”

  沈霓君嗯了一声,又动了动唇,欲言又止。良久后,才又开口:“帮我转告师父,感谢她老人家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,阿娇就此别过。”

  说完这话,她松了口气。

  她再也不会活在深渊。

  另一边。

  一辆黑色的迈巴赫驰来,停在了娱乐会所门前,门外的服务生转身去了门后拿了把雨伞出来,走去车前。

  车门被打开,男人抬脚离开了驾驶位,服务生颔首,时不时偷看一眼面前的男人。

  周渐眉眼微扬,站在伞下扫视一圈周围的雨势,把钥匙递给服务生后,薄唇轻启,问道:“裴异他们来了吗?”

  “裴少和连少还没来。”

  刚踏入会所,入耳的是便是震耳的电音,周渐自联姻后隔了好些时间再来,一时竟有些不适应。

  他穿过人群,在光怪陆离的灯光下,来到了平日常在的卡座,躺进红皮沙发里,低头看着手机里的新消息。

  是助理曾维发来的新项目的策划案,他刚毕业回国不久,周国伟便把弘硕集团副总的位置给他坐,忙了那么久,这才好不容易腾出空也没闲下来。

  不知过了多久,身侧的沙发突然陷下,他掀起眼皮,听见裴异的声音悠悠传来:“哎呦喂,周少今天怎么有空过来?”

  周渐轻笑一声:“不是你喊我来的?”

  “不先回家陪你的小花旦来和我们鬼混?”裴异胳膊搭上了周渐的肩,翘着腿。

  连季同走过来,坐在一旁的单人沙发上,也调侃他:“看来是小花旦不够有趣啊。”

  周渐灭了手机屏幕,睨了两人一眼,扯了扯嘴角,道:“你两话可真多。”

  前不久,南城周家和沈家的联姻在南城各大媒体轮番报道,本该这联姻是最司空见惯的事。

  只是这媒体报道的不仅是因为两家联姻,更多的是这沈家大小姐沈霓君,在被沈家找到之前,是刚来南城不久的孟家班那个台下从不曾露面的当家花旦,被称为“第五代杜丽娘”的名旦阿娇。

  “还真无趣啊?”裴异问。

  一想到沈霓君的态度周渐就有些恼火。

  嗯。

  从见到沈霓君开始,她就只和他说过这一个字。

  他到现在还能记得自己那晚故意挑衅:“沈大小姐就迫不及待地这么想嫁我?”

  沈霓君也只是嗯了一声,他一时竟看不出这话其中的真假,便没了下文。

  周渐面色有些难看,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难伺候的主,倘若不是碍于这是他已故生母为他的安排,他可是连一个字也不愿意同沈霓君讲。

  服务生这时过来,把车钥匙放在了周渐的跟前,裴异瞅了眼桌上的钥匙,挑眉:“可以啊周副总,迈巴赫都开上了。”

  “沈家那丫头晕车,我爸直接把我车换了。”周渐敛了笑意,玩着打火机,火焰在他指尖转换,“为了她能开心点,我爸差点没把她供起来。”

  “不是吧?”连季同手搭上周渐的肩,轻轻拍了几下,笑他,“周叔这是给你娶了个奶奶啊。”

  早就听闻,周渐父亲周国伟心疼沈霓君,在她找回来的第三天便履行了两家早年定下的婚约,一周又后把自己还在西班牙开会的儿子揪回来,就为了举行婚礼。

  还是场宏大的世纪婚礼。

  把所有的排面都给了沈霓君。

  “谁说不是?”

  裴异拿过未开启的红酒瓶,装作记者的模样,问:“我采访你一下,迈巴赫感觉如何?”

  “一个字,”周渐舌尖抵在唇角,眼底笑意加深,扯着嘴角,漫不经心道:“爽——”

  三人许久没在一块鬼混,说好的不醉不归被周渐的一个电话打断,是林华,周渐的后母。

  周渐拿着手机出去,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给林华回了过去,他先开口问候:“林姨。”

  “阿渐,你现在在哪?”林华问。

  “您有急事吗?”

  “这样,是君君。”林华看他不愿意多说,便直接开口说了正事,“她下午出了趟门,应该是去了孟家,这外面下着大雨,你去一趟孟家把她接回来。”

  周渐不耐烦,蹙眉:“您让司机去。”

  这结个婚可真麻烦,怎么还兼职司机了?

  那端没再说话,默了几秒,传来轻微的叹息声。

  周渐眉头松动,无奈道:“我这就去。”

  临了,林华又叮嘱他:“君君去孟家这件事别让你阮姨知道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周渐应下来后直接开车去了孟家。

  巷口太窄,车子进不去,他只好下车撑伞进去。脚下积水太多,他的步子也慢了些。

  他上次来这里,还是一个月前,受了阮灵梅,也就是沈霓君的母亲所托。

  阮灵梅素来爱听曲儿,托他去找孟家班的当家花旦阿娇,她想同阿娇见上一面。几番折腾,好巧不巧的是,这阿娇竟是沈家走失多年的女儿。

  他周渐的,未婚妻。

  沈霓君。

  周渐还未到孟家,眼神瞥过巷口的茶楼,一眼便看到门外那一身淡雅的素色旗袍,旗袍的主人挽着发髻,眼皮微微掀起,望着屋檐落下的雨。

  她正凝神沉思着,表情淡漠如水,却又万种风情。她有着江南女子独特的美,笑或不笑,都能让人燃起莫名的遐想。

  周渐站在原地看了会,才撑着伞过去,来到了沈霓君面前,另一只手插在裤兜里,佯装毫不在意的神色,懒散道:“走呗?”

  沈霓君闻声,看向声音来源,一时间没认出伞下这人是谁。眼前人穿着花衬衫,配着黑色长裤,极显得风骚浪荡。

  男人桃花眼微弯,嘴角戏谑上扬,带着一抹慵懒的笑意。

  她拧着眉,盯着男人左眼下的泪痣许久,又打量了几分,实在想不出自己认识这么打扮的人,疑惑道:“先生是?”

  和周渐结婚后,他第二天便去了一趟西班牙,沈霓君睁眼闭眼都不会看到他,自然对他的模样有些生疏。

  周渐噎了会,许是没想到沈霓君这反应,咬着后槽牙,忍住脾气,道出自己的名字:“周渐。”

  沈霓君顿了下,而后反应过来,面上没太大的情绪波动,嗯了一声。

  两人并排来到车前,他帮沈霓君开了门,送她进去后,才回了驾驶位。

  之后,沈霓君一直靠在座椅上闭眼休息,周渐从后视镜看过去,身后的丫头倒是睡得安稳。

  两人一路无言。

  周家大宅在南城城北,是中式园林古建筑风,庭院深深,这是周渐生母在时最爱的一栋楼。

  两人一块进了家门,林华看到沈霓君后上前拥住她:“君君啊,下次出门记得带个人,不然阿姨会着急的。”

  因为周渐的缘故,林华没让沈霓君喊她妈妈或是婆婆。

  “好。”沈霓君颔首笑了下,应声答到。

  周渐跟在身后,收了伞,他的西装外套肩膀一处被雨淋湿,直接脱了外套和伞一并给了佣人。他的衬衣也湿了,直接上楼准备回房间去换。

  走到楼梯处时隐约听见林华问沈霓君:“怎么也不知道给家里打个电话?”

  “抱歉林姨,我没有手机,也不太会用。”

  林华这才发觉,沈霓君这段时间从未使用过手机,和阮灵梅通话也是用家里的电话。她拍了拍额头,如梦初醒般:“这是林姨的不是,不知道我们君君没有手机。”

  “没有的事林姨,我也没有什么非得联系的人。”

  沈霓君从前在孟家班,师父孟见霜从不让她出门,整整二十年,日日都是在戏班的院子里练功,看着四方的天,那是她唯一见过院子以外的世界。

  “孟家就别再去了,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,阿娇这个名字以后也不会再出现,你是沈霓君,沈家的大小姐,我们周家的儿媳。”林华说。

  “是。”

  沈霓君端坐在沙发上,无论是模样还是姿态都无可挑剔,眉目间的神色,都像极了二十年前的阮灵梅。

  天色也不早了,沈霓君同林华闲聊了几句便要回房间洗漱,怕她在外面着凉,林华也没再留她。

  家里人不多,二楼的卧室只住了沈霓君和周渐两个人,她上楼时,传来高跟鞋的脚步声,在顶层回荡,越往上走,声音越空。

  -

  厨房里林华正切着苹果,语重心长地说着:“过两天你爸就回来了,你和君君多相处相处,不喜欢也不能在你爸面前太难看。”

  “您就别操这心了。”周渐从置物柜里拿出酒杯,在龙头下冲了冲,反扣在桌上空了空。

  “阿渐,这婚事是你母亲生前和你姑姑定下的,这也是她临终前,唯一给你留下的东西。”林华说。

  周渐手下的动作顿住,修长的手指在杯脚微颤,他薄唇轻扯,还是那副散漫的模样:“当然,不然我也不会同意联姻。”

  刚得知沈家大小姐被找到时,还是自己亲手给她找回来的,周渐真想把她给重新塞回去。

  自他懂事起,每天都在祈祷千万别找到沈霓君,他自知这样的想法欠妥,可联姻后的不幸,他不愿沾染半分。

  像周国伟那样在亡妻尸骨未寒时续弦,这事简直荒唐。

  洗完澡后沈霓君有些口渴,下楼去厨房喝水,刚走到门边,周渐和林华正在里面讲话,听见周渐的声音悠悠传来:“您要是真为我好,就应该知道我最烦您管我的闲事。”

  这样的话,明显气氛并不和睦,她出于礼貌,没有进去。

  是周渐眼尖,先一步看到了她,淡淡道:“进来吧,又不是外人。”

  林华在这个时候端着果盘去了周渐妹妹周浅浅的房间,临走时让沈霓君忙完来房间找她。

  沈霓君应下来,走过去倒了杯水,靠近杯口试了试温度,慢慢送进嘴边。

  平日里的发髻松散下来,垂落在腰间,沈霓君穿着烟粉色的睡衣,很衬她的肤色,是林华特地找人按照她的尺码定制的。

  她卸了妆,换下了旗袍,才有了这个年纪该有的几分灵动。

  周渐嘴角轻扯,上下打量了沈霓君一番,从进门开始,她好像跟没看到他似的。

  他明知故问:“口渴了?”

  沈霓君抿着杯口,嗯了一声。

  “在门外听多久了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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